温馨提示
全体教职工: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2025年6月30日结束。请务必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补税但未完成的纳税人,会产生严重后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算结束后仍未足额补缴税款,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进行标注。
一、申报途径及申报方式
手机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并点击首页【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系统会自动为您选择“简易申报”或“标准申报”,根据系统提示操作即可。
个税年终汇算APP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二、重要提醒
(一)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的人员除了在校教职工之外,还包括在我校取得收入的其他外请专家、教师。
因2024年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税务登记注销,本校教职工在税务系统存在工作单位变更情况,2024年1月份-11月份工资薪金及代扣个税在江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申报,2024年12月份工资薪金及代扣个税在江西飞行学院申报。所以本校教职工在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部分教职工存在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请教职工及时办理补缴税款,以免影响您的信用记录,并给您造成经济损失。
外请教师取得劳务费收入代扣代缴过个税的,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入全年收入后计算个人所得税后,可办理申请退税。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行选择“单独计税”或“并入综合所得”,建议两种方式分别测算一下,选择适合自己的最佳方式
操作方法:进入申报界面后,在【收入】项下点击【工资薪金】,再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若手机个税APP中出现两处及以上任职和两笔及以上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情况,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其中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另一笔需并入综合所得)。
(三)据实填报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包括:专项附加扣除(七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养老金。
特别提醒:专项附加扣除一定要规范填报,尤其注意住房贷款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一定填好配偶信息。
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要点详见附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教职工本人以纳税人身份与国家税务总局办理的清算业务,是纳税人与国家税务总局之间的直接结算。请您务必按要求及时申报并关注申报进度,完成年度汇算退税或补税,以免给您本人造成经济利益损失或带来纳税风险。
(二)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负有自行申报义务,应当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申请更正,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
(三)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介绍和常见问题,您可以在个税APP【2024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查看,也可以拨打税务热线电话(12366)或财务处电话(83956601)咨询。
财务处
2025年6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doc
七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政策要点.doc
APP操作流程.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