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协助处领导制定出具体细则和措施,遵守职业道德。
二、协助处长分管学校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学校内部往来收款票据的印制和行政事业单位专用收款票据的申购,建立登记制度,并妥善保管。
三、协助处长完成全院会计核算的管理工作,指导会计人员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四、协助处长完成事业经费、食堂、培训经费、各种代管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地掌握学校资金动态,并合理地调度资金。
五、完成处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会计岗位职责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协助处领导制定出具体细则和措施,遵守职业道德。
二、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审核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三、负责学校事业经费、基建、食堂、培训经费和各种代管经费的会计核算和审核工作,并负责各项收费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编制全校经费分配方案,经学校批准后通知各部门执行,根据学校资金的可供应量,提出每月的用款计划。
五、负责编制学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表,分析预算执行的状况,准确掌握各部门经费收支情况,及时制止超支项目的付款。负责编制学校经费年度决算,并做出分析。
六、负责向省财政厅上报学院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并向有关部门上报相关的统计报表。
七、负责全院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学院有关规定对资产的采购实施财务监督.
八、负责每月定期对出纳的库存现金和在用收据进行盘点核查,发现账款不一致时,查明原因并向处领导及时报告.
九、及时催报暂借款和清理各种暂存款,及时分析长期拖欠未报销的暂借款的形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处理。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账户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条例》,加强现金管理,严密手续,加强防范,确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及在用收款收据的安全。遵守职业道德。
二、认真核查原始凭证,按凭证收付款,不得任意涂改,抽换或伪造凭证。
三、严格执行学校核准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准坐支挪用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库,严禁保留账外现金。
四、及时准确地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账,做到字迹清楚,数字正确,内容明了。严格执行“日清月结”的规定,及时盘库,做到账款相符,并随时提供各账号的资金结存数。
五、经常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对于月末“未达账项”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严防签发空头支票现象的发生。
六、熟悉银行各种付款方式,熟练填制各种银行凭单。
七、负责学历生学杂费、培训费等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收入款上缴省财政厅专户。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